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09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
(2009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
admin
2019-01-21
32
问题
(2009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的M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的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B的姓名。
乙公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M银行请求付款。M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所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M银行不能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在本题中,M银行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持票人丙公司提示付款时,真正签章人M银行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w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签发一张汇票,经乙承兑后交给丙支付货款,丙将该汇票记载“委托收款”后背书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在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戊可以追索票款的对象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实施的下列行为,属于缔约过失的有()。
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管理人应当及时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某国有独资公司因企业主要负责人王某违反有关规定,未正确履行职责、决策失误,造成特别重大资产损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甲、乙、丙、丁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其中:甲、乙为有限责任公司;丙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丁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有关上述企业相互之间合并后企业组织形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事项中,无须经合营企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的是()。
2005年2月,甲国有企业(下称甲企业)发布了拟转让其持有的乙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国有股权的产权转让公告,该公告公布的乙公司截止200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有关财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总额5000万元,其中甲企业持有4000万元出资额,丙公司持有1000万元
随机试题
A、Amazed.B、Puzzled.C、Bothered.D、Excited.A对话中,女士最后问男士,关于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这件事情,男士感觉如何。男士回答说,女士会认为他到现在应该已经习惯了这种事情,但其实他仍然觉得这件事情很不可思议
患者女,13岁,正在进行正畸治疗,医生建议她使用氟化凝胶防龋目前普遍使用的氟化凝胶的含氟成分是
表示某现象发生的频率或强度用
有关公司的成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如果有两种要素,其中劳动产出弹性α为0.3,资本产出弹性β为0.7,劳动和资本的投入量都增长6%,无索罗余值,则经济增长率为()。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是()。
根据材料,回答问题。某位教师在讲授“辛亥革命”时,以孙中山为主线展开,首先出示了“时尚的中山装”,接着出示“中山装”的设计含义。衣服外的四个口袋代表“国之四维”、前襟的五粒纽扣分别表示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学说(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
Whenateachersays"You’dbettertalkinamorepolitewaywhenspeakingtotheelderly.",he/sheisdrawingthestudents’att
新学期开始了,王老师成为初中二年级四班的班主任,这个班级可是全校有名的“乱”班,学生上课迟到、自习时吵吵闹闹等不遵守纪律现象时有发生。请根据教育心理学有关理论帮助王老师管理这个班级,使全班同学能够遵守学校和班级制定的规定。
设窗体上有2个文本框Text1和Text2,并有下面的事件过程:DimnPrivateSubTextl_KeyPress(KeyAsciiAsInteger)If”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