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

admin2009-03-15  29

问题 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

选项 A、产生国籍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适用于所有国家的统一的国籍立法
B、给予哪些人国籍,以及取得国籍的方法、条件及程序,取决于有关国家的国内法的规定,是一国自由决定的事项
C、在中国出生的无国籍人子女具有中国国籍
D、剥夺国籍被有的国家的国籍立法规定为对一种有关个人的特殊的惩罚措施

答案1,2,4,8

解析 国籍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不止一个国籍或不具有任何国籍的法律状态。前一种状态属于国籍的积极冲突,后一种状态属于国籍的消极冲突。由于各国的国籍立法不同,在实践中,可能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根据自己国家的法律,同时都给予一个人其国家的国籍,则该人就会拥有双重或多重国籍;反过来,也可能出现任何国家都不给予某个人国籍,则该人成为无国籍人。因此,产生国籍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适用于所有国家的统一的国籍立法。A项正确。
   依现代国际法,国籍问题原则上属于国家的国内管辖事项,因此,每一国家都有权通过其国内法来规定本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的条件和程序,并据此认定一个人是否是本国的国民。因此B项正确。
我国现行的国籍制度主要规定在1980年《国籍法》中。该法对于防止和消除国籍的冲突作出了相关规定,包括不承认双重国籍、在中国出生的无国籍人子女具有中国国籍等。C项的表述也是正确的。
   根据有关国家的国内法,对于不履行效忠义务、从事有损本国利益的活动、犯有严重罪行、长期在外国居住或属于其他某种情况的本国国民,本国行政和司法机关可以剥夺他的本国国籍。对于这种做法,在国家不违背其他国际义务的前提下,国际法尚未明确加以禁止。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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