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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A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谈妥后A银行借给甲公司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并以自己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厂房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同时张某作为保证人与A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当事人之间未约定债务履行方式。后甲公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A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谈妥后A银行借给甲公司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并以自己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厂房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同时张某作为保证人与A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当事人之间未约定债务履行方式。后甲公
admin
2015-08-28
27
问题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A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谈妥后A银行借给甲公司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并以自己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厂房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同时张某作为保证人与A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当事人之间未约定债务履行方式。后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借款期限届满后无法偿还欠A银行的借款。A银行经过调查后发现乙公司曾欠甲公司300万元货款,现已到还款期,乙公司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通知其因双方合作良好,甲公司决定免除该笔债务。于是,A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公司免除乙公司债务的行为,并要求乙公司向其清偿欠付甲公司的货款300万元,并要求张某直接向其偿还剩余的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免除债务的行为?简要说明理由。
(2)A银行的代位权诉讼应当以谁的名义提起?简要说明理由。
(3)A银行是否有权直接要求张某向其支付剩余借款200万元?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有权。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以A银行自己的名义提起。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无权要求。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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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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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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