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乙与甲的妻子有染,被甲发现,甲以揭发此事要挟,逼迫乙用红糖混合面粉制作“灵丹妙药”中药,每味3000元,假充真药销售给富商,二人分钱。关于甲、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 )(2019/客/1/仿22)

admin2021-01-02  20

问题 名医乙与甲的妻子有染,被甲发现,甲以揭发此事要挟,逼迫乙用红糖混合面粉制作“灵丹妙药”中药,每味3000元,假充真药销售给富商,二人分钱。关于甲、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    )(2019/客/1/仿22)

选项 A、乙构成诈骗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系想象竞合
B、乙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论处
C、甲构成敲诈勒索罪
D、甲系间接正犯

答案B

解析 (一)对于乙
(1)生产、销售假药,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
(2)使用假药骗取他人财物,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触犯诈骗罪。
(3)乙虽受到甲的要挟,但仍有其他合法避险方法,不符合“不得已”条件,不构成紧急避险。虽受到胁迫,但属于主犯,不构成胁从犯。主观上有故意,也不属于欠缺期待可能,具有责任。仍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诈骗罪。
(4)在罪数上,系整体法与部分法的法条竞合,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罪论处。
(二)对于甲
(1)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财物,本案中甲是要挟乙实施某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由于乙有意志自由,甲对乙不构成支配关系,不构成间接正犯。
(3)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教唆犯、诈骗罪的教唆犯,系法条竞合,应以整体法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教唆犯一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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