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人员与委托人的下列约定,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dmin2013-06-09  17

问题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人员与委托人的下列约定,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选项 A、受托人随时提供对指定股票的分析预测,并按委托人指示买进或卖出
B、受托人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C、受托人从委托人依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得利润中提取10%作为奖金
D、受托人对于委托人根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171条的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三)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知 A项是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C项是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B项与法条表述一致,A、B、C三项都是法律禁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的行为。D项的行为不是法律所禁止的,故不应选,本题答案为AB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sq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