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迟迟不行使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2009-01-14  27

问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迟迟不行使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丙为被告
B、甲如胜诉则可直接要求丙向自己支付20万元
C、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D、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自担

答案4

解析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第16条、第19条、第20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诉讼费用由此债务人承担,如法院认为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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