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第21题)

admin2017-06-13  18

问题 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第21题)

选项 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B、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C、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答案C

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选项A错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9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是错误的。选项B错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选项C正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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