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6-16
28
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有权要求交付
B、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如果是出租人凭自己技能选择的租赁物,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
C、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要求支付报酬
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据此,选A项。《合同法》第244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据此,B项表述错误。《合同法》第421条第1款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据此,C项表述错误。《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q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以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
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内容。
下列财产关系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财产关系的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不进行登记的物权类型是()。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物权包括()。
下列选项中,属于当事人不必通过约定即可产生的民事权利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包括()。
李某和吴某签订购买宠物狗的合同,该买卖合同约定,吴某将宠物狗交付给李某后30日内,李某向吴某付款2000元。问:假如吴某委托曾某将狗交给李某,狗交给曾某后,曾某将狗交付给李某之前,狗将行人咬伤,则应当由谁承担狗咬伤他人的侵权责任?为什么?
李某和吴某签订购买宠物狗的合同,该买卖合同约定,吴某将宠物狗交付给李某后30日内,李某向吴某付款2000元。问:假如在交付日期到来之前,吴某的朋友王某向吴某反映,称李某是一个骗子,劝告他不要卖狗,则吴某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什么?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效条款的是()。
随机试题
正常人血浆的pH为【】
A.胺碘酮B.美西律C.维拉帕米D.硝苯地平E.普萘洛尔为钠通道阻滞剂类抗心律失常药的是()。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
仅限于在低速运动的机器上采用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其机制是把暴露在危险中的人体从危险区域中移开。
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全面复核至少每1年进行1次。()
“要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一桶水。”这要求教师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是()。
仿照下面画线的句式和修辞方法,另写两个句子,使之构成排比。挣扎使人悲苦,抗争则使人高贵。贝多芬挣扎在孤独的渊谷,但他用音乐作为抗争的云梯,备尝辛酸,终于攀上了永恒的巅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的法人资格,使学校享有民事权利,因而学校和企业一样,可以广泛的参与各种经济活动。()
爸爸、哥哥、妹妹现在的年龄和是64岁。当爸爸的年龄是哥哥的3倍时,妹妹是9岁;当哥哥的年龄是妹妹的2倍时,爸爸34岁。现在爸爸的年龄是多少岁?
Ihavenoidea______youareafamousfootballplay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