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03-08  61

问题 关于行政诉讼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诉讼期间,一律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B、行政案件一律公开审理
C、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D、审理行政案件,一律由审判员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合议庭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4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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