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admin2010-06-16  13

问题 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选项

答案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能自主表达自己意愿,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民事活动,做出民事行为,自主决定民事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强迫或胁迫。 (3)公平原则。民事活动中的当事人在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时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应当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要诚实、讲信誉,恪守约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民事义务。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衬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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