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被告人王某,男,1998年2月1日出生,2013年3月2日,因涉嫌绑架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发现王某在绑架过程中杀害了人质田某,不属于本院管辖,遂决定将案件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同年3月31日
案情:被告人王某,男,1998年2月1日出生,2013年3月2日,因涉嫌绑架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发现王某在绑架过程中杀害了人质田某,不属于本院管辖,遂决定将案件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同年3月31日
admin
2016-01-15
118
问题
案情:被告人王某,男,1998年2月1日出生,2013年3月2日,因涉嫌绑架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发现王某在绑架过程中杀害了人质田某,不属于本院管辖,遂决定将案件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同年3月31日依法由审判长赵某,审判员钱某、华某和人民陪审员刘某、孙某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王某的同胞弟弟王某某以审判员钱某是被害人的舅舅,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判为由申请钱某回避,审判长赵某经审查决定钱某回避,由审判员关某代替钱某继续审理此案。4月5日,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因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仍昏迷不醒,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审判长故宣布延期审理。后经医院全力治疗王某清醒,市法院于6月7日继续审理此案,6月11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当庭公开宣告判处被告人王某无期徒刑,6月17日将判决书送达了当事人和市检察院。
问题:本案一审程序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不应决定将案件直接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法院认为提起公诉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退回检察院。依据是《高法解释》第181条第1款第2项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可以全部是审判员也可以是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但都应当是3人,而不是本案中的5人。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应对本案公开审理。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4)被告人王某的同胞弟弟王某某无权申请审判员钱某回避,只有王某自己和王某的法定代理人才有权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规定,申请回避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王某某不属于此列,无权申请回避。 (5)审判长赵某无权决定审判员钱某是否回避,钱某是否回避只能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决定。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6)审判过程中,王某突发脑溢血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仍昏迷不醒,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审判长不应宣布延期审理,而应裁定中止审理。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7)市法院不应在宣判后的第6天才送达判决书。而应当在当庭判决5日以内送达。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2款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8)市法院还应当将判决书同时送达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2款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m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医院的太平间里存放了一位刚刚因心肌梗死而死亡的患者的尸体,该院心外科的医师刘某知道后,认为这是让实习学生了解心肌梗死死亡患者心脏病变的好机会。但无法联系到死者家属,若是等到第二天,可能尸体会被拉走火化,而且实习学生第二天将返校。因此,当天晚上,刘某召集学
患者王某,女,26岁,未婚,体检中发现左侧乳房有肿块来院治疗。医生检查后拟进行手术治疗,但患者担心手术后会影响生活质量,经医生解释和说明,并让患者和家属考虑。患者最后消除了心理负担并要求保密。在征得患者和家属同意下,决定进行手术,手术顺利,患者满意,体现了
如给该患儿从第一阶段开始补液,用2:1等张含钠液的正确方法是若该患儿脱水纠正后出现明显的腹胀,下列哪项处理不正确
男性,30岁,1年前下岗。近5个月来觉得邻居都在议论他,常不怀好意地盯着他,有时对着窗外大骂,自语、自笑,整天闭门不出,拨110电话要求保护。该病例最可能的诊断是
A.从事医师执业活动B.中止医师执业活动C.申请执业医师注册D.不予医师执业注册E.注销执业医师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青年李某,右下腹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经医师检查、检验,当即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遂对其施行阑尾切除术。手术情况正常,但拆线时发现伤口愈合欠佳,有淡黄色液体渗出。手术医师告知,此系缝合切口的羊肠线不为李某人体组织吸收所致,在临床中少见。经过近1个月的继续治疗,李
某医师,2007年5月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但未在任何医疗机构注册。2010年李某想在农村开设医疗门诊,那么李某申请重新执业,需要参加的考核是
李某,自费学医后自行开业,因违反诊疗护理常规,致使病人死亡,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机关是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属于( )
随机试题
摆值(BPN)是摆式仪的刻度值,为摩擦系数的100倍。()
下列各项中,属于疠气致病特点的是
患者关节疼痛重着,四肢酸困沉重,头重如裹,其病因是()
缺铁性贫血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应是
当光投射到漫反射表面的照度相同时,下列哪个反射比的亮度最高?[2008年第19题][2009年第19题]
某公司检验科为使相关的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状况、评价和分析质量控制的有效性,把检验获取的数据和信息,经汇总、整理、分析后写成报告,为管理层进行质量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据。按进货检验的情况,质量报告包括()进货验收的质量情况和合格
被誉为“天下第一湾”的是()。
创作有歌曲《游击队之歌》和管弦乐小品《森吉德玛》等音乐作品的我国音乐家是()。
Tobe______Icouldn’tunderstandwhathewasgettingat.Ifyouwantedtoknowyou’dbetterasksomeoneelse.(2004年西南财经大学考博试题)
Thekidsarehangingout.Ipasssmallbandsofstudentsinmywaytoworkthesemornings.Theyhavebecomeafamiliarpartof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