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

admin2018-03-24  23

问题 【案情】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2011年卷四第五题)
    【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选项

答案黎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劳动报酬问题: (1)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2)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如果不服劳动仲裁,且黎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布答案内容有瑕疵)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此系第一和第二种解决途径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系第三和第四种解决途径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之规定,下列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但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上述两种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上述仲裁终局的例外规定只是针对用人单位的,而不限制劳动者一方的起诉。因此,下述司法部答案中第五种途径是有瑕疵的,无论黎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是否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黎某不服劳动仲裁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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