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以下哪项并不是必经程序?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以下哪项并不是必经程序?
admin
2009-03-23
25
问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以下哪项并不是必经程序?
选项
A、经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同意
B、立法会2/3多数同意
C、立法会向全国人大提出
D、行政长官同意
答案
4
解析
依《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9条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4条规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首同意后,交由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提出。由此C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j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公安局预审科长陈某,在办理其妻表弟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致死案时,将吴某的年龄由19岁改为17岁,又在起诉意见书加入吴某被迫自卫等虚假情节。陈某的行为构成:( )
某甲开着一辆偷来的汽油罐车向正在驶来的一列客车冲去,某乙见状用步枪将某甲击毙,油罐车翻下路边为中爆炸烧毁。某乙的行为是( )。
某法院在审理一起绑架勒索案时,被告人对法院院长张某、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邓某、公诉人李某、证人刘某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律师朱某提出回避请求。上述哪些人员不属应当回避之列?()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如何处理?( )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A公司能否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及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如何确定?A公司于2004年9月就被扣押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关于该案的立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对于李军案的审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扶养的法律适用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WTO反倾销规则规定,确定倾销的存在,一般从三方面着手,即确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以及比较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根据WTO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宪法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红细胞渗透脆性降低见于()。
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人的合同体系是()的重点,需要对双方合作的核心边界条件,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
目前我国银行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统一授信管理、()、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以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业务风险。
在我国现阶段,关于股份制的正确说法有( )。
给定材料:继“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之后,各种版本的诗意辞职信也不断涌现。花样翻新的辞职信虽然个性张扬,夺人眼球,但在另一些网友和职工看来却并不合适。曾有过一次辞职经历的职工胡先生认为,就算决定辞职也应该站好“最后一班岗”,而辞职信代表着一份对
某市一位优秀的班主任李某,只因为按照规定减轻学生的负担,放手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却使班级的综合成绩下降到年级组的倒数第二名,成为差班之一。压力之下,在寒假之前的家长会上,这位教师哭着向家长们鞠躬道歉,并表示今后将加大作业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提高学生综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静态投资回收期优点的是()。
在人人都有发言权的微博时代,一个不经意的转发和评论,既可能为真相增添力量,也可能不小心成为谣言的帮闲,甚至可能成为他人的灾难。该如何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话语权,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近日《中国青年报》有篇文章谈到,一旦被主观偏见、愤怒情绪、不假思索的责骂
队列长度为800米的行军速度为100米/分钟,可以确定通信员从队尾赶到排头时用的时间是4分钟.(1)通信员围400米的操场跑一圈要用分钟.(2)通信员与队伍逆向而行,从排头到队尾用2分钟.
Almosteverychild,onthefirstdayhesetsfootinaschoolbuilding,issmarter,more【B1】______,lessafraidofwhathedoes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