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智力超群,为某歌舞团演员,生活可以自理。李明15岁时曾作为其同事王宏(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办公器材的合同;李明16岁零1个月时曾与张阳签订过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内容是李明用1万元购买张阳所卖的一台笔记本电脑。问: 李明

admin2015-07-30  38

问题 李明智力超群,为某歌舞团演员,生活可以自理。李明15岁时曾作为其同事王宏(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办公器材的合同;李明16岁零1个月时曾与张阳签订过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内容是李明用1万元购买张阳所卖的一台笔记本电脑。问:
李明与张阳签订的买卖电脑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明在与张阳签订买卖电脑的合同时已年满16周岁,并且他作为歌舞团演员,有劳动收入,生活可以自理,因此李明应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买卖电脑的合同是有效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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