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五年,刑部言,律条与条例不同者宜更定。太祖以条例特一时权宜,定律不可改,不从。”——《明史·刑法志》“律者,万世之常法;例者,一时之旨意。”——《明史·刑法志》“凡五刑之属三千著于律,律不尽者著于例……有例则置其律。”——《大清会典》请运用中

admin2022-04-20  35

问题 “(洪武)二十五年,刑部言,律条与条例不同者宜更定。太祖以条例特一时权宜,定律不可改,不从。”——《明史·刑法志》“律者,万世之常法;例者,一时之旨意。”——《明史·刑法志》“凡五刑之属三千著于律,律不尽者著于例……有例则置其律。”——《大清会典》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材料,该模式有何种优势和弊端?

选项

答案律例合编有利于律文的及时修改,避免了法律条文的滞后性;但例文过多会造成法条的臃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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