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2007简65)

admin2019-09-18  28

问题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2007简65)

选项

答案专门委员会是常设性机构,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其职责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拟定有关议案或者提出有关报告,交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处理。具体包括: (1)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2)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3)审议全国人大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委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并提出报告; (4)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时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提出报告: (5)对属于全国人大或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如民族委员会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自治区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再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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