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的金额应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  )。

admin2009-09-26  27

问题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的金额应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  )。

选项 A、30%
B、40%
C、70%
D、80%

答案C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第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能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当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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