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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某毕业后就去了北京某公司做设备维修,后来由于下游公司需要,被委派到上海下游公司做技术支持,工资由北京总部支付。在一次工作过程中,身体受到机器的强力侵害,导致伤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房某毕业后就去了北京某公司做设备维修,后来由于下游公司需要,被委派到上海下游公司做技术支持,工资由北京总部支付。在一次工作过程中,身体受到机器的强力侵害,导致伤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admin
2014-10-29
23
问题
房某毕业后就去了北京某公司做设备维修,后来由于下游公司需要,被委派到上海下游公司做技术支持,工资由北京总部支付。在一次工作过程中,身体受到机器的强力侵害,导致伤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选项
A、房某应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此不服的然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房某可以向上海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C、房某应该在其受到侵害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书面提交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相应的记录
D、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之内将仲裁委员会起诉到法院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点是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时间、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等问题。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本题中以下简称《条例》)第6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可见劳动争议的解决走的是先仲裁后诉讼的方法,所以选项A是正确答案。根据该《条例》第18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所以房某只能向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向上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同时该《条例》第23条又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可见,当事人应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仲裁,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提起仲裁时只能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所以C选项错误。另外根据该《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可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向法院提起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关系,而不是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议,也不是针对仲裁委员会提起的,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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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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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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