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中规定的“倾销”构成要件。

admin2012-09-30  43

问题 试论述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中规定的“倾销”构成要件。

选项

答案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倾销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低于正常价值的低价销售。 所谓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包括:如果进口国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如果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的第三国的可比较价格或者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进口产品不是直接来源于原产国的,按出口国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确定正常价值,但如果产品仅通过第三国转运,或产品在出口国没有生产或者出口国不存在可比价格的,仍以该类产品在原产国的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格的,以该价格为出口价格;进口产品没有出口价格或者价格不可靠的,以该进口产品首次销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为出口价格。 (2)损害事实存在。 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性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障碍。 在确定损害时,主要审查以下事项: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者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销售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或者倾销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可能性;倾销产品的价格,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削减或者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压低的影响;倾销进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原产国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 (3)倾销与实质性损害有因果关系。《反倾销守则》并未规定倾销必须是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只要求倾销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则构成损害。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a7a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