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
admin
2019-07-10
32
问题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试说明: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够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吗?
选项
答案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基于《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特别规定而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但是从其性质上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X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真题)甲收受乙公司50万元现金后,请求在某市交通局当处长的堂兄丙“帮助”乙公司承包工程。丙遂利用职权,违规操作,帮助乙公司承包该工程。甲的行为
(2013年真题)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五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5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
(2009年真题)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的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
(2014年真题)犯罪嫌疑人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下列情形中,可认定为立功的有
(2011年真题)甲是某运输公司的经理,为了抢运煤炭,甲亲自跟车督促驾驶。在驾驶员乙已连续驾驶10多个小时的情况下,甲仍强令乙继续驾驶。乙因过度疲劳,操作失当,在驾驶中撞死路边一摆摊商贩。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通过电子邮件,将因工作便利获悉的国家经济秘密发送给某境外机构。甲的行为构成
(2011年真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放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7年。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有期徒刑。对甲还需要继续执行的刑期是
(2018年真题)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
随机试题
营销战略的核心是公司的()
通常生物氧化是指生物体内()
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能承接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的()。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 )造成承包人的损害,可以免予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案例二:邢女士有稳定收入,并拥有自己的住房。随着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高等教育收费水平越来越高。邢女士考虑尽早筹集女儿的高等教育费用。邢女士的女儿今年8岁,刚上小学二年级,预计18岁开始读大学。由于不太了解教育规划的工具及其运用,因此想就有关问题向理财规划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2017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8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
安全生产是生产发展的底线。缺乏安全意识是最大的安全隐患,麻痹大意往往导致生产事故频发。从哲学上看,安全意识之所以成为安全生产的关键,是因为()。①人的意识决定了实践发展的方向和进程②人的意识影响实践发展的趋势和结果③人的意识是促成实践中的矛盾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含义是
在386处理器的保护模式中,处理器提供了4级保护环,即分为4个环。在Windows 98系统中,系统只使用了其中的两环:( )。
LastMonday,Johnpromisedthathe________today,buthehasn’tarrivedy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