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
admin
2017-08-01
42
问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
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 )
选项
A、不允许。因为被告在诉讼期间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允许。因为被告要对自己的处理决定进行辩护,理应有此权利
C、允许。因为如果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行政机关可以收集证据才公平
D、允许。因为行政机关如果得到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答案
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证据。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被告取证权的限制。依照《行政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可见,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就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其具体行政行为在被诉前即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方为合法。因此排除B项,A项为应选项。《行政诉讼法》第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可见,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补充证据的情形有严格限制,不能与“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相矛盾。而本题C项“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依法必须是“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被告才可以获准补充证据。C项与法定情形不符,故不应选。关于D项,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补充证据只限于符合法定的特殊情形时,其范围不能任意扩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W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反补贴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在国际法中,对于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下列有关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美国公民某男甲在瑞士旅行途中,偶遇中国公民某女乙,双方一见钟情,遂在瑞士结婚,后定居美国。1年后,甲乙生养了一个女孩丙,同时双方决定收养一个印度的男孩丁。5年后,由于性格不合,双方协议离婚,丁随乙回到中国定居,后甲要求解除与丁的收养关系,向美国法院起诉。1
大卫是美国公民,2005年在中国旅行期间认识孟某,二人在美国结婚,并一直生活在美国。2009年大卫和孟某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有关规定,他们结婚手续、结婚条件以及离婚分别适用哪国法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哪种情形以外,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的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关于除外情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关于除外情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第81题)
随机试题
拒绝社会提供的目标,但仍然遵守社会规范的手段行事,这种偏差行为是【】
外用无效,口服治疗体表癣病的药物治疗真菌性脑膜炎,可加用小剂量鞘内注射的药物
按我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已具有外国国籍的华人()。
双代号网络图中所说的工作,包括()。
下列单位工程概算方法中,属于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的是()。
由财政直接支付的事业单位电费应该借记“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下列有关PPS抽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形成检测有关的程序文件的表述,错误的是()。
教育科学研究的意义包括()。
计算曲面积分其中∑是曲面z=1一x2一y2(z≥0)的上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