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王某收到电缆后转卖得款,之后不知所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王某收到电缆后转卖得款,之后不知所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1-09-16
30
问题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王某收到电缆后转卖得款,之后不知所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B、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C、王某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丙公司应当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A应选:根据《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虽然王某伪造了李某的签章,但是不影响甲真实签章的效力,甲仍应承担票据责任。选项B应选: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借他人的名义,在票据上为一定票据行为。一般来说,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伪造指票据签章的伪造,而不包括其他事项的伪造。伪造票据签章,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选项C不选:根据B选项解析,C说法错误。选项D应选: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过丙公司依然享有票据权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W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包括()。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下表述错误的一项是哪个?()
A公司是一家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以下关于其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的几个表述,正确的是:()
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
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2003—卷三—24,单)
随机试题
疫情导致全国产业格局重塑,中国国内也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将________内陆的新基建投资和消费转型构建稳定的国内循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机________。进一步为深化中国自然资本增值和重塑区域经济提供新的方向。依次填入画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一个军工厂的覆灭”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国际环境的变化,军工企业面临军转民的艰巨任务。某小三线军工厂决定转产气枪,理由很简单,工艺相近,能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和技术,产品出口国外有销路。第一年出口5万支换回50万美元,员工们非常高兴,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什么?
下列属于细胞因子生物学检测的特点是
如图所示,平面静定桁架中零杆个数为()。
进行寿命周期成本分析时,设置费中各项费用的权衡分析的有效措施是()。
X企业出租一台设备给Y企业,收取押金5000元,3个月租期结束以后,Y企业对设备保管不力,X企业扣除押金的50%作为罚款,其余押金退还给Y企业。此项业务中,其他应付款减少了2500。()
某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于2013年2月10编制完成,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并签署审计报告日是2013年4月1013,经董事会批准报表于4月20对外公布,股东大会召开日为4月25。按照准则规定,该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涵盖期间为()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东部地区中北京市常住人口为1961.24万人,上海市常住人口为2301.91万人;中部地区中河南省常住人口为9402.36万人,山西省常住人口为3571.21万人;西部地区中重庆市常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