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向其债务人王某发出支付令,自支付令发出之日起30日内法院仍无法将支付令送达王某。问:法院此时应在程序上如何处理?( )
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向其债务人王某发出支付令,自支付令发出之日起30日内法院仍无法将支付令送达王某。问:法院此时应在程序上如何处理?( )
admin
2014-04-28
43
问题
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向其债务人王某发出支付令,自支付令发出之日起30日内法院仍无法将支付令送达王某。问:法院此时应在程序上如何处理?( )
选项
A、将支付令留置送达
B、将支付令公告送达
C、将督促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D、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
8
解析
根据《督促程序规定》第6条,正确答案是D。如果考生没有掌握这一规定,也不妨根据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作出答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之一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现在条件不具备了,所以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程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V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小太阳食品公司与天元罐头公司签订了排他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天元公司在其生产的水果罐头上使用“红太阳”注册商标。如果因该侵权行为导致了民事诉讼,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天元公司诉讼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项?()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有:
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以下哪种行为属于自力救济的范畴?
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院,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
两年前,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陈丹因病住院,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丹残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理气剂治疗
通过阻滞钙通道,使血管平滑肌细胞内Ca2+量减少的降压药是( )。【2003年考试真题】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卷四真题试卷第3题)问题: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
下列关于钢材破坏形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使用()。
“生产成本”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归属于( )类会计要素。
思想政治课学期期末以百分制测验的方式开展教学评价属于()。
()是一种充分利用传输媒体的宽带,在媒体上尽可能地建立传送信道的技术。
Thisplace,originallyasmalltown,hasbeen______intoamoderncity.
Highstreetshopsuseavarietyofmeanstoattractshoppers,suchasstrikingwindowdisplays,hugered"Sale"signsandspeci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