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A区的王某与保定市B区的向某于1998年结婚。2000年3月,向某被送往异地劳动教养3年。2002年2月,王某向石家庄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向某离婚。在A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王某调往石家庄市C区工作。A区人民法院遂将案件移送C区人民法

admin2022-03-08  30

问题 居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A区的王某与保定市B区的向某于1998年结婚。2000年3月,向某被送往异地劳动教养3年。2002年2月,王某向石家庄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向某离婚。在A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王某调往石家庄市C区工作。A区人民法院遂将案件移送C区人民法院。C区法院接案后,向某结束了劳教,回到保定市B区原单位工作。于是C区法院以向某已结束劳教,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由,将案件移送保定市B区人民法院。保定市B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已由石家庄市A区法院受理,应由其继续审理,便将案件退回A区法院。针对上述

选项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恒定原则。根据《民诉意见》第34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因此上级法院应当指定本案依然由石家庄市A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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