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
admin
2009-11-23
22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地市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的需要,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可以在工矿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它的派出机构
B、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察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C、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D、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答案
A
解析
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规定:各级人民警察行使以下职权:(3)对于公安机关侦察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因此,BCD三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T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朱某是一起决水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朱某拘传至人民检察院接受了1日的讯问,朱某对此提出了申诉,他可以对人民检察院以何种理由提出申诉?
甲是K村党支部书记,主管本村的生产经营,在房屋开发工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工程承建人人民币10万元,并为承建人的工程核算和提取工程款提供方便,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周某伪造美元60万元,同时又帮他人运输伪造的港币500万元,同时还出售了伪造的人民币200万元,关于周某的行为,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1999年10月,郭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郭某服刑后不断申诉。2005年4月,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再审。再审判决维持了原审法院对郭某盗窃罪的判决部分,撤销了对郭某侵占罪的判决部分,随即释放。郭
仲裁案件当事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案件仲裁过程中通过协商,就已经提交仲裁的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随后申请人甲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后甲公司反悔,此时甲乙两公司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下列选项中,哪些说法符合行政复议法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的复议处理的有关规定?
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何时计算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
张某与王某约定,王某将汽车无偿转让给张某,条件是张某将自己的房屋无偿提供给王某居住,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是()
下列哪一项不是担任公证员的必备条件:
某市监狱管教员秦某受亲友之托,答应帮忙办理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执行8年)刘某的假释。秦某接受请托之后,伪造了证明材料,证明刘犯在狱中的表现符合假释条件。1999年秦某找到其在市法院工作的同学杜某,要求其裁定刘犯假释。杜某向秦某询问罪犯是否符
随机试题
20世纪30年代报告文学兴盛的原因不包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
在铁路工程中,泥石流固体物质为黏粒、粉粒,少量砂砾、碎石,称为()。
以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且句意明确的一句是()。
艺术表演能力、绘画能力属于()。
Themeasureofaman’stealcharacteriswhathewoulddoifheknewhewouldneverbefoundout.——ThomasMacaulaySome
近年来,J省H镇充分发挥劳务大镇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不断转变农民工返乡创业观念,努力搭建就业平台,积极改善创业环境,让农民工认识到在自己家门口创业的好处、意义和前景。目前。已有500余名农民工选择了在家门口创业,涵盖种植、养殖、农产品及服
研究者招募了128名参加155英里超级马拉松的运动员,这些运动员需要穿越戈壁滩以及约旦和马达加斯加等地的沙漠。每名运动员均随机选择一只脚使用纸质医用胶带。结果,在胶带使用的部位,有98人没有足泡;而在未使用胶带的部位,则有81人磨出了足泡。研究者由此认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