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如何理解这
《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如何理解这
admin
2019-01-24
27
问题
《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如何理解这项制度?
选项
答案
所谓“准五服以制罪”,是指对于九族之内亲属相互侵害的犯罪行为,要根据五服所表示的亲属之间亲疏远近关系而定罪量刑的制度。在刑罚适用上,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罚越轻,服制越远,处罚越重;凡以卑犯尊,服制越近,处罚越重;服制越远,处罚越轻。对于家族内的财产侵犯,则服制越近,处罚越轻,服制越远,处罚越重。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SS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5年单选3)甲故意杀人后畏罪潜逃,归案后法院依法判处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法的作用理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9年分析69)《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
(2007年多选5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权利有()。
(2006年多选58)规定公民有取得国家赔偿权利的我国宪法是()。
(20]0年单选30)在我国,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属于宪法权利类别中的()。
(2004年单选3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职位是()。
(2010年简答65)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
(2005年单选9)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2006年多选50)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B.抑制细菌糖代谢C.干扰细菌核酸代谢D.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E.干扰真菌细胞膜功能喹诺酮类药物的作用机制是()。
SDH帧结构以()μs为帧同步周期。
M公司发生部分经济业务如下:(1)6月1日,“应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为600000元,两个所属明细账户的余额分别为:“X企业”借方余额400000元,“Y企业”借方余额200000元。(2)6月10日,向甲公甸采购材料,按合同规定向甲公司预付货款400
营销管理过程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步是( )。
债务的期限的,债权人应当确定2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人转让全部合同义务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旅行以士人漫游和宗教旅行为主。()
手机的无线充电技术日趋成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下列关于无线充电技术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公民具有政治上的行为能力的法定年龄是18岁。()
在旅游者途经和逗留的地方构成接待群体的居民.有权得到旅游者对他们的习俗、宗教和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因为这些都属于人类的共同遗产。他们有权自由地使用自己的旅游资源,同时通过他们的态度和行为,使他们的自然和文化环境得到尊重。为了对这样的理解和尊重提供便利,旅游者
人们发现,大脑两半球对情绪性信息的加工是不对称的,在脑功能指标上存在着偏侧化现象。有两个理论对此加以解释:半球优势假说认为,只有右半球负责对情绪的加工;效价假说认为,不同效价的情绪是由不同的大脑半球进行加工的,右半球主要加工消极情绪,左半球主要加工积极情绪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