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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2/6)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2/6)
admin
2021-01-02
35
问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2/6)
选项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答案
D
解析
A选项,(1)对于实行犯乙,在客观不法层面上,乙实施了抢夺行为;在主观责任层面上,对抢夺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抢夺罪。
(2)乙没有实施强奸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3)对于教唆者甲,即使乙的抢夺行为,是因甲的教唆而引起;因甲主观上无教唆抢夺的故意,不能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
(4)对于甲教唆强奸的行为定性,如按共犯从属说(通说观点),乙没有实施强奸行为,甲不能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选项中所言甲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说法错误。
B选项,正犯(包括直接正犯即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是对立的概念,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既有教唆行为又有帮助行为的,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仅成立教唆犯。既有教唆行为又有实行行为的,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仅成立实行犯。该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刑法》第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因吸毒行为并不是犯罪(刑事不法行为),故教唆他人吸毒的教唆者,并不成立教唆犯。其是教唆他人吸毒罪的正犯(实行犯)。故C选项错误。
D选项,(1)《刑法》第29条第1款前半句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既可以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也可以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2)而帮助犯只能起到次要作用,故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受胁迫而帮助的,成立胁从犯:因胁从犯是被胁迫的从犯,是从犯的一种)。故本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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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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