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及其程序。

admin2012-03-31  25

问题 简述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及其程序。

选项

答案(一)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1)工资协议的期限。(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5)工资支付办法。(6)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7)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1)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程序与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程序是一致的。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①雇员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雇员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雇员同意;②雇主一方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③协商双方应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④雇员一方的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⑤未成立工会的,由雇员集体协商代表推举;⑥雇主一方的首席代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工资集体协商会涉及一系列宏观、微观经济形势分析,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协商谈判的技能技巧等专业问题,协商双方均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协商双方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 (2)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步骤。①提出方应事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②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的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③协商形成的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④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正式工资协议文本,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3)工资协议的审查。①工资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对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工资协议条款内容和签订程序进行审查,若对工资协议无异议,应及时向协商双方送达《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工资协议即行生效;如对工资协议有修改意见,则应将修改意见在《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中通知协商双方,双方应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修改工资协议,并重新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③工资协议报送15日后,协商双方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视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该工资协议即行生效。④在接到已经生效的工资协议后,协商双方应于5日内,以适当形式向双方人员公布。 (4)明确工资协议期限。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雇员和雇主双方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协商意向书,进行下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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