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丁市文化馆李荣国应当作为何种诉讼参与人?为什么?

admin2008-12-16  14

问题 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丁市文化馆李荣国应当作为何种诉讼参与人?为什么?

选项

答案首先明确丁市文化馆的李荣国只是根据文化馆的指派为磁带的制作提供了劳务,而磁带制作者也对其劳务支付了劳务报酬,他对于磁带并不享有著作权。因此,他与本案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会成为被告、原告或第三人。但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李荣国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个人,其在必要的时候有义务出庭作证,他的诉讼地位是证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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