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7-02-20  22

问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
B、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判决宣告前提出
C、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其他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D、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E、申请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该条第4款规定,上述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故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故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46条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因此只有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才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故C项错误。民事诉讼中无侦查人员,故D项错误。根据该法第47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故E项错误。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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