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一种新型土地法律制度,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admin2013-06-01  40

问题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一种新型土地法律制度,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选项

答案它的基本特征:①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为基础,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地位不变,而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取得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中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该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的独立物权,不同于所有权中单纯的使用权能;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由政府垄断;③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有年限限制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为限,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④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的,受让人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向出让人支付“出让金”为代价,一般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的法定期限内,由受让方向出让方一次性支付或法定期限内分期支付;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的第一步,反映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商品经济关系。因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被称为“土地市场中的一级市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Gvh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