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的有哪些?( )

admin2017-11-01  20

问题 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的有哪些?(     )

选项 A、当事人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张某请求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法院经审查裁定不予执行
C、甲以仲裁员王某在仲裁该案时应予回避而未回避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经审查作出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
D、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陈某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

答案A,B,C

解析 考查可申请复议的裁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上述民事裁定中,除了前三种当事人可以上诉的裁定、《民诉解释》第171条规定的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的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可以申请复议外,对其他裁定不服的,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由此可见答案是A、B、C项。对于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规定,考生要注意加以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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