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制变化的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2014-11-19  25

问题 下列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制变化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北齐律》使封建法典篇章体例定型化,首创以名例律作为法典总则的篇章结构
B、《曹魏律》以《周礼》的“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北魏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该制度成为“十恶”制度的渊源
D、八议、官当、准五服以制罪、重罪十条、死刑复奏制度都是该时期法律儒家化的具体表现

答案A,B,D

解析 考查要点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制的发展变化。《北齐律》首次使得封建法典篇章体例定型化,定法典篇目为12篇,并以名例律作为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可见,A项表述正确,为应选项。《曹魏律》以《周礼》记载的“八辟之法”为依据,首次创立了“八议”制度,“八议”入律,使得封建特权法得以发展和法定化。可见,B项表述正确,为应选项。《北齐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该制度成为《开皇律》“十恶”制度的渊源。可见,C项表述错误,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包括:八议入律、规定准五服以制罪制度、官当入律、登闻鼓制、死刑复奏制度、重罪十条等。可见,D项表述正确,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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