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1969年6月,原告吴永成之父吴同狄全家由原盐城县盐城镇先锋街道办事处先锋居委会下放到原盐城县永丰公社联盟大队青沟生产队落户,在下放期间的1975年2月6日,生一男孩吴水成(原告)。1979年6月,吴同狄一家因落实政策回原籍。当时永丰公社未设立派出所,户口
1969年6月,原告吴永成之父吴同狄全家由原盐城县盐城镇先锋街道办事处先锋居委会下放到原盐城县永丰公社联盟大队青沟生产队落户,在下放期间的1975年2月6日,生一男孩吴水成(原告)。1979年6月,吴同狄一家因落实政策回原籍。当时永丰公社未设立派出所,户口
admin
2010-06-25
35
问题
1969年6月,原告吴永成之父吴同狄全家由原盐城县盐城镇先锋街道办事处先锋居委会下放到原盐城县永丰公社联盟大队青沟生产队落户,在下放期间的1975年2月6日,生一男孩吴水成(原告)。1979年6月,吴同狄一家因落实政策回原籍。当时永丰公社未设立派出所,户口由该公社民政干事代管。该干事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将吴永成的出生时间1975年误写成1973年,误差2岁。现在,吴水成认为其年龄如不更正,将要影响其报考大学,遂于1992年5月31日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户口年龄,并提供了有关证明材料。该所认为,原告没有提供当时的原户口根册(原户口根册由于公社保管不善无法查找),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办理。吴永成于1992年8月5日向盐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更正户口年龄。盐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核实后,认定原告向该院所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在 1979年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书写有误,致使原告户口簿上出生年龄发生差错。经法院多次对被告进行说服,被告给原告办理了更正年龄的有关手续。原告认为诉讼目的已经达到,遂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问题:该案能否以撤诉结案?试述其原因。
选项
答案
《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被告改变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该规定,人民法院准许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条件是:申请撤诉的主体是原告或者上诉人;撤诉的申请必须自愿并明确地提出;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从时间上讲,撤诉申请必须是在判决、裁定作出前提出;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在本案中,经法院多次对被告进行说服,被告给原告办理了更正年龄的有关手续,等于改变了其以前的不作为的行为。原告也认为诉讼目的已经达到,自愿而且明确地提出了撤诉申请。本案完全符合有关撤诉的规定,可以按撤诉处理。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A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照劳动法,通过协商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除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外,还有下列哪些主体?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组织冒险作业,有权()。
在我国古代多个朝代都设有司法机关和司法官员,在北齐时期设置的司法官员是()。
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下列不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_________。
中国某公司从美国洛杉矶装运一批货物到中国天津港,经海关人员检查发现部分货物因遭雨淋而发生了霉变,另外还有严重短量。该运输合同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
在《土地管理法》施行之后,某公司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一块20亩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欲作房地产开发,该土地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于资金难以到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开发期限满2年之后,该幅土地仍然闲置。对此,正确的处理方法应是下列哪项?()
在英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
税款征收的强制执行措施应符合下列哪些选项?()
下列哪项不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
随机试题
国际市场营销中,决定企业定价目标的是()
Readinginvolveslookingatgraphicsymbolsandformulatingmentallythesoundsandideastheyrepresent.Conceptsofreading
患者皮肤出现青紫斑点,伴有鼻衄,发热,口渴欲饮,便秘,舌红苔黄,脉弦数。最佳选方是()
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体例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折现方法有()。
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包括()。Ⅰ.公司分立监管Ⅱ.信息披露的监管Ⅲ.公司治理监管Ⅳ.并购重组监管
下列有关人体消化系统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具体而言,其意义有()
在VisualFoxPro中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A、 B、 C、 B句子是询问是否需要自己从衣架上将其他裤子拿给对方的提供疑问句。应该理解Wouldyoulikemeto…是与提供帮助相关的表达。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