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万元。 (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

admin2019-09-19  21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万元。
    (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2万元。
    (3)仓库因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零配件,该批零配件账面成本10.44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23万元,购进零配件和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4)销售装修板材取得含税价款232万元,另收取包装费2.32万元。
    (5)销售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20.6万元,该设备于2008年2月购入。甲公司属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6%;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0%;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5.6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当月丢失零配件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10.44÷(1+16%)×16%=1.44(万元)
B、10.44÷(1+16%)×16%+0.23×10%=1.463(万元)
C、(10.44-0.23)×16%+0.23×10%=1.6566(万元)
D、(10.44-0.23)×16%=1.6336(万元)

答案C

解析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入成本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为购进零配件支付的运费,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发生非正常损失时,毁损的零配件所含运费成本对应的进项税额亦应作转出处理。所以,甲公司当月丢失零配件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44-0.23)×16%+0.23×10%=1.6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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