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

admin2017-05-25  29

问题 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

选项 A、对自诉案件进行侦查
B、审判
C、决定逮捕被告人
D、受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职权。《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审判、决定逮捕、受理自诉案件等权力,但没有侦查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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