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是如何划分的?

admin2016-06-12  35

问题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是如何划分的?

选项

答案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为四种情况: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简称刑事责任能力或责任能力。凡年满16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智力发展正常的人就具备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责任能力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负全部的刑事责任。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简称完全无责任能力或无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一是未达责任年龄的幼年人;二是因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要求的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也可称为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所明确限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限定的其他危害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又称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介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之间。指因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降低的情况。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5b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