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
admin
2014-04-02
34
问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时间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问题:
本案中,经鉴定李某患有精神病后,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的程序是否有误?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一审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适用的程序有误。《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①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②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③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④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也就是说,应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本案的审理过程中,经鉴定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不应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将简易程序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5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形式是()责任。
公司生产彩电、冰箱和空调3大类产品,彩电有20种型号,冰箱有15种型号,空调有10种型号,年产量分别为200台,180台,150台,在国内市场供不应求,近3年的利润分别为1亿、2亿、3亿,其规模、效益均进入了国内家电企业前5名。张某是公司新上任的CEO,为
明光机械配件厂拟派10名工人到一高等技工学校技工班学习,学费由企业负担,时间为1年。入学时,由单位根据收费标准开出第一学期学杂费支票。第二学期开学收费时,因工厂放假,财务主管未上班,暂先由职工自己垫付。学习期满,10名工人持合格证回厂报到时,该厂已实行承包
如果电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时间亲自参加电路板买卖合同的签字,关于派何人代表公司签字合同才有效的说法,正确的是()。如果华达公司用其厂房为电科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
广胜电器厂是一家大型生产家用小型变压器的厂家,其产品供不应求。为了满足市场需要,厂里决定采取加班的办法扩大生产规模,生产出更多的产品。1995年6月,该厂正式实行加班制度。规定凡愿意加班的职工就可以报名,每天晚上7点至10点加班3个小时,每个小时工厂支付高
2003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作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
王某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王某对仲裁不服,可以自受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王某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你认为仲裁委员会的正确仲裁结果应是()。
仲裁委员会接受贸易公司保全财产的申请后,应将该申请提交()人民法院。如果仲裁庭作出法律文书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可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合同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
随机试题
A、HireanAustralianlawyer.B、VisittheU.S.andCanada.C、Settlealegaldispute.D、Expandtheirbusiness.D
试述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
在细菌生长中,生物学性状最典型的是
五行中具有"土"特性的是
某挖掘机挖二类土方的台班产量定额为100m3/台班,当机械幅度差系数为20%时,该机械挖二类土方1000m3预算定额的台班耗用量应为()台班。
在投标报价中,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不正确的有()。
某公司拟进行一项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设定贴现率为10%,有四个方案可供选择。其中甲方案的现值指数为0.92;乙方案的内含报酬率为9%;丙方案的寿命期为10年,净现值为960万元,(P/A,10%,10)=6.1446;丁方案的寿命期为11年,年金净流量为13
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表明孔子很强调()。
HomepricesslidinNovember,raisingquestionsaboutwhetherthehousingrecoveryisrobustenoughtomaintainasustainedturn
Domesticviolenceisaseriouscrimecausingserioussocialproblems.Itisviolenceathome,usuallythehusbandbeatinghisw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