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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dmin
2013-05-03
35
问题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B、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C、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
D、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律师法》第34条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第3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故B项说法正确。第37条第2款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故C项中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不在豁免范围之内,说法错误。D项说法错误,律师确实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但不是国家法律工作人员,而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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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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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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