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1-06-09  34

问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江村镇政府对治所所在地江村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领导、支持和帮助,不干预依法属于江村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B、费某已连续担任两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在换届选举时,他无权竞选第三届村民委员会主任
C、祝家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提出罢免祝家庄村民委员会主任宋某的要求
D、李庄村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答案C,D

解析 A选项考查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据此,基层政府和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支持和帮助”及“协助”的关系。命题人在A选项中将法律规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篡改为“领导、支持和帮助”,同时声称基层政府“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系故意诱导考生作出错误判断。A选项不正确。   
B选项为干扰项,该选项考查村民委员会的任期。《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根据这一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但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并没有任期限制。B选项的陈述与法律规定不符,内容错误。   
C选项考查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条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C选项的陈述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正确。   
D选项考查村民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根据这一规定,D选项的陈述内容正确。——D选项的判断有一定难度。在学习村民委员会制度时,考生不仅需要弄明白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还需要厘清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这几个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对它们之间的法律监督关系作了详细规定,考生需要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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