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

admin2014-10-15  28

问题 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

选项 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B、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C、成年刑事被告人的亲友
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C

解析 《刑诉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故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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