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2012年卷二16题)
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2012年卷二16题)
admin
2018-06-29
16
问题
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2012年卷二16题)
选项
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B、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
C、经本人同意,摘取17周岁少年的肾脏1只,支付少年5万元补偿费
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法律拟制、被害人承诺。《刑法》第234条规定了基本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其他法条中也规定了法律拟制的或者特别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A项,《刑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此条文属于法律拟制条文,即虐待被监管人员的行为在造成他人伤残、死亡时,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理。
B项,非法拘禁被害人,又使用暴力导致他人伤残的,符合《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样是法律拟制的规定,非法拘禁+暴力致人伤残=故意伤害罪。
C项,摘取不满18周岁少年的器官的,依照《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若摘取成年人器官并且得到成年人同意的,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项,涉及被害人承诺的违法性排除事由。由于被害人承诺使得被害人的法益不再受刑法保护,所以“得被害人承诺的行为不违法”。但是要求承诺的主体有承诺的权利和能力,并且承诺的法益不是生命和重大健康(刑法对这两种法益是完整保护)。黑社会成员同意截断自己的一截小指,属于轻伤的范围,该承诺有效,实施截指惩罚的行为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w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外源型法的现代化一般是外部环境的强有力的作用下,在迫切需要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背景中展开的。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的特点是:()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l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l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l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二第2题)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52题)
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下列说法
下列帮助、教唆行为中.能独立构成犯罪,不按共犯处理的有哪些?()(2003年卷二第37题)
随机试题
A.IgMB.IgGC.sIgAD.IgDE.IgE五聚体分子()
A.拇指端B.食指端C.中指端D.无名指端E.小指端
合同分保安排与临时分保安排的不同之处在于( )。
利率互换的两种形式是()。I.息票互换Ⅱ.基础互换Ⅲ.本金互换Ⅳ.利息互换
关于税收立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一定规模条件下,管理幅度越大,其管理层次就会()。
网点临柜柜员收缴假币时,必须由()当客户面在假币正、背面加盖“假币”戳记及经办人名章。
引起疾病的主要原因是()。
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的含义是()
设随机变量X~t(n)(n>1),Y=,则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