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货款;经双方友好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2-10-09  45

问题 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货款;经双方友好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B、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C、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D、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相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答案D

解析 增值税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应作购销处理,分别确定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wN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