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校从乙电脑公司购进100台电脑,全部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全部退货,但一直拖着不付退货款。于是甲校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此时乙公司已被丙公司兼并,成为一个下属分公司。原乙公司经理以乙公司早已不存在为由,不归还欠款;而丙公司认为该债务属原

admin2016-06-13  49

问题 甲校从乙电脑公司购进100台电脑,全部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全部退货,但一直拖着不付退货款。于是甲校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此时乙公司已被丙公司兼并,成为一个下属分公司。原乙公司经理以乙公司早已不存在为由,不归还欠款;而丙公司认为该债务属原乙公司,与丙公司无关。
为追回退货款,甲校应该以(    )为被告。

选项 A、乙公司
B、丙公司
C、丙公司的分公司(原乙公司)
D、原乙公司经理

答案B

解析 《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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