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平行犯
平行犯
admin
2022-03-17
108
问题
平行犯
选项
答案
指以多人实施向着同一目标的行为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包括聚众性共同犯罪与集团性共同犯罪两种情况。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w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试说明: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试分析:缔约过
某女婴,出生7个月,2008年10月7日因发烧去甲市医院门诊部治疗。医生周某问明病情后即开处方,并为婴儿臀部肌肉注射一针,药品名不详。婴儿回家后持续发烧多日,此间曾经他人注射治疗,并在婴儿臀部留下四个针眼,但婴儿高烧仍不退。2008年10月8日下午人住乙省
两人以上共同犯罪是共同犯罪。
甲、乙系亲兄弟,手足情深。乙早逝,留有一子丙,自幼深得甲喜爱。甲曾立遗嘱指定由丙继承全部家产。丙成家后生子丁。某日,丙意外遭遇车祸不幸去世,甲悲伤过度突发脑溢血随后去世,留下遗产若干。甲之子戊与丁就遗产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
监护人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的组织有()。
随机试题
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患者男,32岁,工人。因不规则发热、纳差、消瘦、盗汗2月余来诊。查体:巩膜轻度黄染,颈部可扪及3枚花生仁大小淋巴结,质硬,无压痛,右侧腹股沟扪及2枚蚕豆大淋巴结,脾肋下2cm。检测Hb79g/L,网织红细胞0.08,血清总胆红素50μmol/L,结合胆红素
A.连理汤B.驻车丸C.黄土汤D.归脾汤E.补中益气汤
关于认知过程,哪个说法错了
建筑内应合理设置的安全疏散设施和避难逃生设施,为安全疏散和救援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下列不属于疏散设计考虑的因素的是()。
某企业为了提高产品A的质量,扩大销量,准备变卖一套尚可使用5年的旧设备,另购置一套新设备来替换它。旧设备的折余价值为80000元,目前变现净收入为100000元,新设备的投资额为2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更新设备的建设期为零,到第5年年末新
下列各种方法中,属于财务分析方法的有()。
河北省素有“燕赵植物宝库”之称的风景名胜区是()。
Justhowdoesapersonarriveatanideaofthekindofpersonthatheis?Hedevelopsthis(1)_____ofselfthroughagraduala
Completethenotesbelow.WriteNOMORETHANTWOWORDSforeachanswer.ChainStoresintheUKInitialexpansionThecompany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