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与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主张的权利有哪些?( )

admin2013-06-13  51

问题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与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主张的权利有哪些?(    )

选项 A、请求李某返还票据
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票据的第三人返还票据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

答案B

解析 本题是关于票据无因性的命题。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已成立的票据背书的效力。在票据经付款人付款而缴回前,票据权利始终存在,汇票经李某合法转让后,张某为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付款之前不享有请求返还票据的权利,所以选项A、C不成立。票据并未丧失,而是合法转让,因而不能请求付款人止付,选项D不成立。张某和李某之间原因关系消灭,为防止李某不当得利,张某享有请求返还既得利益的权利,但不能请求返还票据。故选项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uRQ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