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合同解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关于合同解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3-10-26
34
问题
关于合同解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无效合同可以被解除
B、合同解除的条件既可以是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C、合同解除的通知,原则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D、合同可以被当事人单方解除
答案
B,C,D
解析
《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合同解除的条件既可以是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因而选项B正确。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 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可见合同解除的通知,原则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选项C正确。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可见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并不存在解除的情况,因为无效的合同自始就未生效,自然不存在解除合同的必要。所以选项A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t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一次古董拍卖活动中,某甲拍得一件物品,取货时发现系赝品,但支票已经交付。如果交易撤销,该支票()。
张某乘坐长途车,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理解错误的是()。
外国投资者的下列出资方式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有关规定的是()。
对有关当事人权利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正确?()。对有关当事人责任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正确?()。
下列各项中,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是()。
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患者男,69岁。因“无明显诱因出现右侧颈肩部及右上肢突然疼痛,时有上臂麻木、胀痛,难以入睡1天”来诊。查体:右肩关节主动外展仅达30°,被动外展上举时有明显的疼痛弧(60°~120°),右肘关节屈曲正常,颈椎活动度受限不明显,右侧椎间孔挤压试验(一),右侧
新闻写作中极为关键的方面写作是()
《五代史伶官传序》的主要表现方法是()
主治瘀热互结之肠痈的代表方是主治外科热毒痈疡的代表方是
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渊源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金融工具中,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是()。
东晋时的顾恺之专擅人物画,在我国绘画史上他第一个明确提出“以形写神”的主张,其代表作有()。
请说出图15所示计算机设备的名称,并简要回答三个接口的名称。
有一天,几位学生怂恿苏格拉底去热闹的集市逛一逛。他们说:“集市里有数不清的新鲜玩意儿,您去了一定会满载而归。”第二天,学生们请苏格拉底讲一讲集市的收获。苏格拉底说:“此行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发现这个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我并不需要的东西。”作答要求:
在微机中,西文字符所采用的编码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