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随意私拆学生的信件、日记属于侵犯学生( )的行为。

admin2019-05-14  34

问题 教师随意私拆学生的信件、日记属于侵犯学生(    )的行为。

选项 A、人身自由权
B、身心健康权
C、隐私权
D、受教育权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故题干所述教师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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