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某在路上看到儿子正被乙丙二人拦截、纠缠、推打,准备上前制止。这时一名便衣警察丁某也为制止纠纷冲上前去,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直接架住甲某的儿子,且动作粗暴。甲某误以为丁某是对方的同伙,上前用扳手砸向了某头部,致其死亡。甲某的行为:
甲某在路上看到儿子正被乙丙二人拦截、纠缠、推打,准备上前制止。这时一名便衣警察丁某也为制止纠纷冲上前去,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直接架住甲某的儿子,且动作粗暴。甲某误以为丁某是对方的同伙,上前用扳手砸向了某头部,致其死亡。甲某的行为:
admin
2013-06-09
32
问题
甲某在路上看到儿子正被乙丙二人拦截、纠缠、推打,准备上前制止。这时一名便衣警察丁某也为制止纠纷冲上前去,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直接架住甲某的儿子,且动作粗暴。甲某误以为丁某是对方的同伙,上前用扳手砸向了某头部,致其死亡。甲某的行为:
选项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防卫过当,通常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C、属于假想防卫,通常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D、属于假想防卫,通常认定为意外事件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对假想防卫的理解。假如乙丙二人正欲绑架甲某之子,甲某打击乙丙二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r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作了具体的规定,下列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对死因不明的尸体需要解剖检验时,公安机关:()
关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叶某系中国公民,居住在我国西南边境某县。1998年以来,叶某在无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多次往返于A国和中国一间贩卖日用品。2001年8月,当叶某再次非法越境时,被当地县公安边防机关查获,并被处以拘留15日。处罚执行完毕后,叶某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下列哪个选项依据宪法有权提出对县人民法院院长的罢免案?()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下列选项中的哪些机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某公司被工商所吊销营业执照,但是并未发给任何书面文件的决定;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在审查该公司的起诉条件时应要求它:()
老李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一案的行政判决已经生效,如该案确实存在错误,下列关于申诉及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2004年2月初,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一《意见》的出台,实际上是对“政策治市”理念的一次全面反思,也是对中国资本市场未来改革发展在战略上的重新定位,把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战略定位放在遵循“三公”原则和“法制、
王某是普通的市民,该县民政局要求拆迁其房屋,以规划街道,王某拒不履行。民政局对其实行强制拆迁,王某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过程中,民政局出具了民政部颁发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该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法院审查后认为是合法的,并且法院也找到了相关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
随机试题
胎盘早剥
黑色素瘤是
关于跨细胞膜物质转运,氧和二氧化碳气体分子转运属于
女性,32岁。较长期用药治疗后发现有浮肿、乏力、血压偏高。停药后,全身更加不适,肌无力、低血糖、血压偏低等情况,患者停用的是
两相干波源,频率为100Hz,相位差为π,两者相距20m,若两波源发出的简谐波的振幅均为A,则在两波源连线的中垂线上各点合振动的振幅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3条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有()。
下列关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立案标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鼓励市民采取绿色交通方式出行,首先要提供充足和优质的公共交通。这表明国家履行()。
Shortlyaftertheaccident,two______policemencametothespot.
Sinceancienttimesithasbeenknownthatyourwordisacausesetinmotion.Infact,theuniverseitselfisclaimedtohave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