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使用面积为25000平方米的土地,甲企业使用其中的65%,乙企业使用其中的35%。除此之外,经有关部门的批准,乙企业在2009年6月份新征用非耕地5000平方米。甲乙企业共同使用土地所处地段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乙企业新征

admin2010-06-25  45

问题 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使用面积为25000平方米的土地,甲企业使用其中的65%,乙企业使用其中的35%。除此之外,经有关部门的批准,乙企业在2009年6月份新征用非耕地5000平方米。甲乙企业共同使用土地所处地段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乙企业新征用土地所处地段的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2元/平方米。2009年甲、乙企业各自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选项 A、甲企业纳税65000元,乙企业纳税35000元
B、甲企业纳税65000元,乙企业纳税40000元
C、甲企业纳税32500元,乙企业纳税35000元
D、甲企业纳税32500元,乙企业纳税40000元

答案B

解析 新征用的非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甲应纳土地使用税=25000×65%×4=65000(元)
乙应纳土地使用税=25000×35%×4+5000×2×6÷12=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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